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(草案)》(以下簡稱《“十四五”規劃草案》)提出,迎接數字時代,激活數據要素潛能,推進網絡強國建設,加快建設數字經濟、數字社會、數字政府,以數字化轉型整體驅動生產方式、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變革。
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
《“十四五”規劃草案》提出,充分發揮海量數據和豐富應用場景優勢,促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,賦能傳統產業轉型升級,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,壯大經濟發展新引擎。加強關鍵數字技術創新應用,加快推動數字產業化,推進產業數字化轉型。
數字產業化是數字經濟發展的根基和動力源泉,在數字產業化方面,要根據國家的“新發展格局”,重點提升我國產業鏈供應鏈的穩定性和競爭力,尤其要聚焦5G、人工智能、工業互聯網、高端芯片、高端工業軟件等關鍵領域,強化精準攻關,加快技術突破,增強自主可控能力。
發展數字經濟必須把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。在產業數字化方面,應當加快實體經濟的數字化轉型,尤其是制造業的數字化轉型升級,全方位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,積極推進企業的數字化改造升級,打造制造業基礎的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,提高我國實體經濟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。
加快數字社會建設步伐
《“十四五”規劃草案》提出,適應數字技術全面融入社會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趨勢,促進公共服務和社會運行方式創新,構筑全民暢享的數字生活。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務,建設智慧城市和數字鄉村,構筑美好數字生活新圖景。
數字社會建設必須“以人民為中心”,構筑全民暢享的數字生活,重點要拓展數字化公共服務,運用數字技術解決社會公共問題,深度開發各類便民應用,重點發展數字教育、數字醫療、數字社保、數字就業、數字住房等。數字社會的建設和發展必須適應和照顧老年群體的需求,絕不能讓數字社會給老年人日常生活造成不便和障礙。
數字鄉村是數字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,智慧城市建設應當與數字鄉村建設并行,實現公共數據的共享,以數據鏈驅動和提升農業產業鏈、供應鏈和價值鏈,支撐農業數字化轉型升級。建議從三方面整體推進數字鄉村的建設,一是要統籌發展智慧城市與數字鄉村,強化一體設計、同步實施、協同并進、融合創新;二是分類推進數字鄉村建設,深化智慧城市的典型應用案例應用于數字鄉村的建設,培育更多的數字鄉村新業態;三是加強信息資源整合共享與利用,主要是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,推進各部門涉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開放、有效整合。
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
《“十四五”規劃草案》指出,將數字技術廣泛應用于政府管理服務,推動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優化,不斷提高決策科學性和服務效率。加強公共數據開放共享,推動政務信息化共建共用,提高數字化政務服務效能。
當前,我國的數字政府建設已進入全面提升階段,數字政府成為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、一體化政府建設的重要助推器、提升治理智慧化水平的重要工具。數字政府重要的特質是“平臺政府”,通過政務平臺和一體化網絡體系把政府與民眾緊密聯系在一起,民眾通過政務平臺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類服務,并對政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直接進行評價和監督。
提高數字政府建設和服務水平,必須加強公共數據開放共享,推動政務信息化共建共用,應當從國家層面加強頂層設計,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,統籌部署,整體推進各地區、各部門政務服務平臺規范化、標準化、集約化建設和互聯互通,推動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國標準統一、全流程網上辦理,構建政務服務跨地區、跨部門、跨層級的數據共享和服務協同體系。
營造良好數字生態
《“十四五”規劃草案》指出,堅持放管并重,促進發展與規范管理相統一,構建數字規則體系,營造開放、健康、安全的數字生態。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規則,營造規范有序的政策環境,加強網絡安全保護,推動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。
營造良好數字生態必須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規則,構建與數字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政策和法律體系。應當重點夯實以下工作:
一是統籌數據開發利用,建立清晰的數據資源產權制度,完善數據交易流通、跨境傳輸和安全保護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范;二是不斷完善我國網絡安全法相關配套的法規和標準,加強重要領域數據資源、重要網絡和信息系統安全保障規范;三是建立健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法律制度,全方位提升我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防護能力和水平;四是加強涉及國家利益、商業秘密、個人隱私的數據保護,推進高質量的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基礎性的立法,尤其是強化數據資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護;五是制定系列網絡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和人才培養的政策和法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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